日本核工學者小出裕章日前指出,台灣核電廠若發生輻射外洩,罹癌死亡人數將達七百萬人。原能會核管處陳宜彬處長則回應,除非拿出詳細數據與計算基礎,否則小出裕章所言並不具公信力。
然而蒐集資料、精算台灣發生核災時預估癌死人數,應是領取我國稅金的原能會、衛生署和堅持使用核電的台電公司之責任。政府及台電應該拿出具有公信力的詳細數據與計算基礎,告訴全民:核電的利益是否值得其帶來的風險?身為一個住在兩座老舊核電廠十幾公里處,核災時註定要流離失所或等待死亡,甚至兩者兼具的台北市民,想以常識說明自己在核災中的絕望困境:
首先是,北部人口稠密,緊急撤離困難。核一、二廠半徑三十公里範圍,住著四百萬、五百八十萬人,要迅速撤離如此龐大數量的人口,以每年春節大塞車的經驗判斷,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而相關避難動線,亦未見政府合理規畫、大力宣導。
其次是,國土面積狹小,安置處所不足。 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公布之收容安置場所資料,全國各 級學校、活動中心、廟宇、教會等合計有四一三二個收容安置機構,收容總人數一○六萬餘人(包含核災不宜之「室外」收容空間),扣除鄰近北部核電廠的台北 市、新北市、桃園縣、基隆市、宜蘭縣可收容總人數四十二萬餘人,僅能收容六十三萬八千餘人,與核災半徑三十公里居民人數相較,安置處所嚴重不足。
而政府在核安演習規畫的安置地點汐止保長坑訓練中心,距核二廠十四.七公里,距核一、四廠亦約僅二十五公里,仍在其他國家核災撤離範圍內,等於「從災區撤離到災區」,顯無法保障國民安全。
況車諾比核災汙染面積高達十六萬平方公里,台澎金馬總面積僅三萬六千平方公里,不到其四分之一,生長在國土面積狹小的我國、核災時無法及不願移民的人,根本無處可逃。
最後,則是缺乏潔淨水源。福島核災導致二五○公里外的東京自來水輻射含量偏高,而我國十一座重要水庫中,位於核一、二廠二五○公里內的有九座,其中石門水庫、翡翠水庫、新山水庫與該二電廠之距離,均遠小於美國建議撤僑距離八十公里。核災來時,顯將缺乏潔淨水源,必須被迫飲用、使用輻射水。
缺乏調查資源與公權力,僅能用身為一個人的基本常識,理解台灣核災困境的我,不知核災來時,台灣將死幾個人?但我確信:將「非核家園」訂為法定目標、眾多專家一再警告核安風險、電力尖峰備用容量率遠高於核電占比的台灣,不該容許繼續使用核電帶來的核災風險,犧牲任何人!
[0] 原文刊載於中國時報 2012.10.29
[1] 日核能專家:台灣若核變 700萬人喪生 (中國時報 2012.10.21)
[2]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網站「各地方政府收容安置場所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