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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二螺栓斷裂聽證會紀實(101.5.18@原能會)

核二螺栓斷裂聽證會紀實(101.5.18@原能會)

生平第一次參加聽證會,事前按規定上網報名,勾選要陳述意見。抵達原能會看到好多警察和長長的警棍,準備對付誰?覺得有點悲哀,應該充分開放公民參與的會議,卻安排一堆警察像要鎮暴。
到報到台,明明E-mail報名了,名單上卻找不到我的名字。同時走進原能會,公務員模樣的男子,看到我似乎遇到障礙,一副很期待自己也進不去的樣子問:那我可以進去嗎?要是不能的話,就太好了。很可惜他可以入場。

我向原能會的人抗議:明明按你們的規定報名,為什麼名字不在上面?承辦人同意現場報名,問是否住在核二廠8公里範圍?沒有耶,住在10幾公里(北投區)的地方、在20幾公里(中正區)的地方工作。 那妳只能到2樓看轉播,不能上3樓參加會議,發給我白色通行證。不合理!核災發生10幾公里也會受害,我是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人,有權利陳述意見。帶她去二樓。

在工作人員陪同(監督)下,和不太想參加會議的男子一起搭乘電梯,電梯到2樓,工作人員和男子走出電梯,工作人員回頭說:妳只能到二樓。我賴著不走,準備 闖關三樓。電梯門開,三樓仍有關卡,工作人員問:妳是記者嗎?不是耶,來參加會議的民眾。工作人員說:通行證要翻過來喔!我翻開通行證,準備走入會場,馬 上被攔下:她是白牌(只能看轉播),不是黃牌(可以入場),不要讓她進去!

警察很快擋住入口,站在門口的我,看見裡面明明有一大堆空位。請讓我進去,我住在離核二廠十幾公里處,有權利關心核二廠的安全。另一位工作人員說:只有距離8公里的居民,才可以進去,這是規定。(註:行政程序法並未就聽證參與者住家與核電廠的距離為規定,8公里是原能會自己就利害關係人的認定)。你們的規定不合理,核災發生時,輻射污染絕對不會只有8公里,你們的薪水是我們國民繳稅付的(這個月才剛繳完稅,就被禁止行使公民權),每一個公民都有權利瞭解核電廠安全

因為進不去,我決定站在門口聽。工作人員說:小姐,妳擋住我們的通道。我沒擋住,是你和警察擋住,而且現在沒人進出,裡面還有一堆空位。工作人員拉一張椅 子過來,不然妳坐在外面,不要站在這裡。不要,我想聽裡面開會,踮起腳尖伸長脖子,視線還是被警察擋住,突然覺得人矮也是種悲哀。

小姐,妳這樣不行,妨礙到我們開會,工作人員向警察使了使眼神,有一種即將被強制驅離的預感。我認為你們的規定非常不合理!我按你們的規定報名,也花時間 寫書面意見,還印了一疊,然後不能進去陳述意見,至少把我的書面意見送進去。我只能收一張。為什麼只能收一張?留做會議記錄嗎?這樣根本沒機會被斟酌。

因為非常想聽會議內容,不想被強制驅離,決定放棄抵抗,乖乖跟工作人員下樓。走到半路,突然很想哭,質問工作人員:你在原能會工作,一定非常、非常清楚, 核災發生的時候,住在十幾公里的我一定會受害,日本被福島電廠害得這麼慘,台灣核電廠反應爐錨定螺拴大量斷裂,都快發生核災,你怎麼可以用不合理的8公 里,剝奪我進去參加會議的權利?工作人員竟然慚愧地說:對不起…對不起……。即使知道是不合理的規定,仍然被僵化地執行到底。我在工作人員陪同(監督)下,走進二樓旁聽室看轉播。

旁聽室裡,遇到住貢寮的阿英姊,阿英姊很認真抄筆記,紙上密密麻麻的字。先前遇到的男子也在旁聽室。你是台電的人嗎?不是,核研所的。交換名片,對方來頭不小。

我看著轉播,做筆記。核研所的先生十分友善:聽不懂可以問喔!好。聽到民間的學者、專家和立委均要求資訊公開,轉頭問:核電廠各種檢驗的「原始資料」應該要全面公開上網吧!不能只公開摘要整理過的資料。

就算公開,一般民眾也看不懂。核研所的先生不以為然。看不懂也該全面公開,怎知民眾看不懂?而且就算大多數人都看不懂,總會有人看得懂,不能全部資訊都掌 握在原能會、台電和奇異公司手上,台電和奇異就核安根本就是當事人,光聽他們講的沒有公信力,原能會和台電走太近,像你們核研所就有接台電的標案,讓人沒 信心。政府花那麼多錢,換6支螺拴就快1億元,這些資訊是公共財,把所有原始資料全面公開,讓民間學者、專家分析,提出意見,如果能找和核電沒有利害關係的團隊,做相對應的研究,就更好了。

妳說的「資訊全面公開」有道理、也做得到,但是「相對應的研究」,是標不出去的。為什麼?妳沒聽過尹清楓命案?核電的利益太大、太複雜。聽到在核研所工作三十幾年的人這麼說,突然覺得很悲傷,難道二千三百多萬人的安危命運,鬥不過巨大的核工業利益?

阿英姊和會議室裡原能會年輕員工鬥起嘴來了,阿英姊認為應該早日廢核,不能為了利益,讓人民承受風險,長得很像吳建豪的年輕人則說:要是沒有核電,台灣會 缺電。我質問對方:你怎麼可以騙人?明明核電占的比例,比備用容量率低。而且核二廠1號機三月份大修、核三廠1號機四月份大修,台灣少了1/3核電機組運 轉也沒缺電。對方似乎想爭辯,又忍了下來。

我知道,擁核派的認為:核燃料體積小,運輸一次可以用很久,具「準自有能源」性質,而其他燃料,較易受到國際物價波動和航運的問題影響。然而雖然核燃料運 輸一次可以用很久,但產生的核廢料幾萬年都無法解決,況地震頻繁的台灣,有三座核電廠位於人口密集的首都圈,政府既然沒有能力處理核災發生時的疏散和安 置,就不該賭上全民性命使用核電,而該積極找尋其他替代方案。如:停止持續增加用電量(政府一邊高喊節能,但能源規劃卻預估:用電量持續成長。豈不是自我 矛盾?)、改善既有電廠的發電效率和污染削減能力、增加煤燃料安全貯量、減少輸配電耗損等。
中場休息,另一位工作人員問我要不要上去?可以上去嗎?重新燃起希望。反正爭取看看,大不了再下來。可惜依然進不去,只能拜託三樓的工作人員,將自己印好 的一疊書面意見送進會場發放,對方收下資料,說要請示主席。覺得聽證會跟想像中差很大,甚至比環評會還不友善公民參與。過去參加環評會,也有很多被阻擋的 不愉快經驗,但至少都願意代為發放書面意見,甚至還有幫忙影印多份發給委員,儘管書面意見不一定會在會議結束前被閱讀,但至少有渺茫的希望被讀到。

回到二樓,警察問我:妳是研究生在寫論文嗎?不是耶(我的論文一直還沒開始寫,對不起老師,錯了,是對不起自己)。我看妳一直在抄筆記,好認真,像在寫論 文(如果寫論文也有這種拼勁就好了)。因為是費很多力氣,才聽到的資訊,或許一開始聽不懂,但一定會越來越懂,我再也不要因為覺得核電很深奧,就讓自己的 命運,任由「專家」擺佈。

透過轉播,看到林淑芬、田秋瑾、鄭麗君三位立委,非常認真、積極地為民眾爭取權益,在此向三位委員致敬。希望更多立委能站出來共同監督台電、原能會,讓台灣早日遠離核災夢靨,依法實現非核家園(91年12月11日制定的環境基本法,立法都快滿10年了,非核還遙遙無期)。

最後,如果有人讀到這篇,拜託花點時間,上網連署、打電話、寫信、親自去找你支持的立法委員、政黨,要求實現非核,環保團體的力量太小,自己的性命要靠自己救。不管你支持哪個政黨,核災都一視同仁。


延伸閱讀
原能會 錨定螺栓專區

為何大巨蛋是個弊案?(100.11.9)

祝禱一座森林公園的孵化,打破官商勾結的佈局
希望大弊案搬不走社會大眾的存款、希望台北有更多綠地,我們不會放棄的。

認為大巨蛋是弊案的理由如下:

1.市府花248億元取得松山菸廠土地(體育園區使用約10/18,約10公頃),接近免費使用(零權利金、僅1%公告現值租金,租金不足支付地價稅時,改按地價稅計收);同一基地面積1.2公頃的文化園區權利金13億元、鄰近101大樓權利金206億元。[1]

2. 招商階段,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就開發量體,對不同廠商實質相同的釋疑聲請,做出不同回應,得標後,廠商變更設計,開發量體暴增,招商申請須知第2.2.4條 開發量限制「本開發之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九萬六千坪(約三一六、八00平方公尺)」;大巨蛋案 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建築計畫資料表:「總樓地板面積:BOT體育園區分區:492,764.91」。[2]

3.招商階段得 到較其他廠商更有利函釋的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,嗣後與遠雄鬧翻,為爭取大巨蛋案,拿300萬給自稱與馬市長熟識的監察院參事張萬福,巨蛋案由遠雄獲得,劉 培森於近一年後向張萬福要回300萬。(送錢事件發生在得標後,簽約前,且相關判決以詐欺罪結案,無法推得該建築師當初獲得更有利之函釋的原因,但可看出 大巨蛋最初得標團隊的行事風格)。[3]

4.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花三千萬委託徐少游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,該所建議大巨蛋案:零開發權利金、土地租金調降為公告現值1%,實際參與該規劃設計合約執行者 (包含:羅興 華建築師、徐少游建築師),違反與教育局的契約及利益衝突原則,先後成為大巨蛋開發團隊(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、瀚亞建築師事務所)。嗣後某券商的研究報告 分析大巨蛋開發案,認為每年可獲利達10.87億元[4]

5.得標廠商負責人(趙藤雄)和執行規劃設計者(羅興華),曾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台北市政府[綁標]。[5]

6.爭議期間,議員揭發:甄審委員曹壽民、吳光庭、陳錦賜,接受廠商(趙藤雄)宴邀。[6]

7.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:「議約或有為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意旨及相關法令規定,或增加廠商有利並減少其不利因素,致使原有權責及義務失衡」,其中議約 結果較原公告契約草案更有利廠商者共47項(如:調降違約金及扣罰上限;營運期間發生可歸責於乙方事由而終止契約,由甲方可選擇「收買」或「不為收買」, 改為除資產已不堪使用,或不符甲方之使用需求,否則必須「收買」)[7]

資料來源:

[1]91年7月31日台北市議會大巨蛋特別預算審查會議紀錄第5-437至5-440頁、大巨蛋BOT合約、地上權設定契約;台北市政府財政局 已簽約BOT案件明細表
[2] 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-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 申請須知);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七字第 09333017900號函、北市教七字09333017902號函;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-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建築計畫資料表
[3]台灣高等法院97年度聲再字第333號判決、96年度上易字第2638號判決
[4]92年12月16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簽;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」委託規畫服務契約第7條第9款、http://twnews.cnyes.com/RSH/dsprsh.asp?rno=1&fi=\Research\20111109\1109-000109-P2.HTM&kind=NEW
[5]自由電子報「台北巨蛋BOT廠商質疑綁標」、聯合新聞網「巨蛋風波趙滕雄不再投資BOT」
[6]台北市議會公報第73卷第14期,黃珊珊議員質詢李述德秘書長
[7]監察院糾正案文、招商階段公告的大巨蛋BOT合約草案、最後簽訂的大巨蛋BOT合約

徐州路與樹的故事(98.10.8)


富豊公司您好:

貴公司徐州路10號建案
因行道樹的保存引起很大的社會關注
對於  貴公司而言
與其說是危機
不如說是契機

豪宅販賣的是人們的夢想
喜歡住在徐州路的人追尋的常是綠蔭的生活品質
(否則居民為何會為了一棵樹不辭勞苦地向  貴公司抗議?)

東森房屋有一個廣告
看見房屋的真價值--留樹留情篇
希望  貴公司能看見徐州路10號的真價值
認真考慮與樹共存的方案
讓  貴公司的豪宅更有故事與價值

附加檔案為為  貴公司草擬的廣告文案
盼本案能成為大台北地區保樹運動的圓滿案例
與樹共存的廣告效益與環境價值絕對遠大於
強硬移樹破壞徐州路美景換得的空間效益
-------
徐州路與樹的故事 (為富豊建設擬的廣告文案)

你付出昂貴的房價
為了一路的綠蔭而來
沒人可以擔保
你的鄰居不會為一個氣派的車房
剷平你小小的夢想

故事從富豊公司的豪宅開始:
政府把人行道賣給建商
建商宣布擁有行道樹的處分權

結局一:
居民和台大師生的抗議均徒勞無功
起先,徐州路只是少了一顆樹
後來,徐州路又消失了幾棵樹
有天,你突然發現
生命中不斷流失美好的事物
你再也無法辨識曾經深深吸引你的徐州路

結局二:
建商接納了居民和台大師生的建議
宣布豪宅是為了追尋夢想與生活品質的人而建
為了保存徐州路的美麗與完整
將禮讓一棵樹原地生存的權利
後來,豪宅為城市留下一則故事
在各地萌生延燒的保樹運動中成為典範

豪宅的住戶說:
不斷變臉的城市中
我一直在尋找不會改變的美好
直到聽到徐州路和樹的故事
我知道  這是我真正想定居的地方

註:
1. 原文刊載於東門護樹志工隊部落格,相關消息也請見此部落格
2. 相關報導:徐州路護樹傳捷報 建商主動退出 老樟樹得保留 (苦勞網 2010/2/3)

楚門的電話

"敏感的事情,不要在電話上談,決定從事社會運動的時候,就要推定電話被監聽,即使你自己沒被監聽,你的朋友也可能被監聽,要從事社運,就要有些覺悟..."

第一次聽這些話
心裡有些震撼
接著是持續不舒服的感覺
像是透明水缸裡的魚
毫無遮蔽、無限赤裸

我可是需要一些遮蔽物
在雜物堆中安心入睡的貓

每天工作的時間都非常長
發現跟朋友越來越少聚餐、出遊
經常只是電話聯繫
要是被不認識的人監聽
總覺得非常討厭

真的會被監聽嗎?

即使沒做什麼壞事
還是想要擁有隱私

偶然和前輩M聊起監聽問題
M前輩說她工作的地方應該也被監聽
因為U律師常辦政治性案件
有次剛接一件敏感的案子
事務所就遭入侵一直沒破案
很可能進來的是官不是賊

這樣妳不會覺得非常、非常討厭
一點隱私都沒有!?

習慣就好,反正敏感的事情不能在電話上談
有時候律師也會被法院傳去作證
例如辦毒品、組織犯罪的案子
當事人被監聽,打給律師的電話當然也被監聽
不一定是針對律師

我看過那種通聯記錄
有的人在電話中說:"這支電話很辣(臺語)"
自己也知道被監聽

M前輩說以前在黨外時代也是被監聽
因為知道被監聽
有時候乾脆對監聽的人喊話:
注意!現在是對你們說的...
M前輩用一種播音員的口吻
模擬當年的情況
表情很酷

如果我也被監聽
該跟不認識的傢伙說些什麼呢?

" 監聽先生,現在的工作非常無趣吧!真正讓人有成就感的工作,是回頭注意請你來監聽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人,很可能有許多對國家社會有意義的重大發現。不過無 論是怎樣的發現,監聽是違反基本人權的,納稅人是真正付薪水的人,政府只是管帳的人,怎麼可以縱容管帳的人花老闆的錢傷害老闆呢?"

不管有沒有被監聽
希望努力專注在案件上
不被無謂的情緒困擾
練習一種光明磊落的生活

要走大路,不要繞小徑
要當寫歷史的人,別把心思放在註定飛灰煙滅的事情上

有時困在一種遲緩的情緒中
覺得很不快樂

我要更有效率地完成預定的工作 / \

別把騙子弄上法庭

半夜一點多 整理完預備問證人的問題 心情很憂鬱
沒把握套出真話 尤其線索這麼少
不管怎樣 這是自己需要練習的地方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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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被法官虧:自己陳報沒必要傳喚 還問這麼多問題
唉~我本來是想傳 被老闆點醒:妳沒把握問出真話 把一堆騙子弄上法庭不是在自找麻煩
只好陳報不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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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喜歡那位法官 感覺超認真的
雖然陳報不傳 法官還是依職權傳喚
問的問題也感覺得出是有備來
希望判決也能認真寫...

致詞

代老闆出席一個幻想中會有美女間諜出沒的地方致詞
看到諸位"長"字輩的長官正經八百地立正稍息站著聽講 有種惶恐的感覺
麥克風太高 本姑娘太矮 高跟鞋加持也搆不著
反正只露得出一小顆頭 就當脫口秀演員粉墨豋場
笑聲中結束 有人說感動 有人說幽默 我又變回不擅社交的我
喜歡戲劇和演說 一直都是
希望有一天能夠成為專業的演說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