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載核四擬追加五六三億餘元之預算,這筆錢若換算成天然氣電廠的興建成本,以投資金額二○○億元裝置容量九十八萬瓩的森霸民營天然氣電廠為例,足以興建二.八一五座天然氣電廠生產二七六萬瓩的電力,比核四裝置容量二七○萬瓩還高。
去年六月,前環保署長陳重信投書指出:美國紐約州的Shoreham核電廠因無法安全疏散及車諾比核災後的民意反彈,改為天然氣及風力發電廠,美國俄亥俄州的William H. Zimmer核電廠也因工程品質不佳、經費暴增,而改為火力電廠。
反觀台灣,核四廠位於新北市,緊鄰翡翠水庫集水區,半徑三十公里居住數百萬人,一旦發生核災,難以安全疏散,福島核災後,應重新思考在首都圈興建核
電廠的合理性。而核四工程品質不佳,試運轉階段事故不斷,預算一再追加,卻無法保證安全。是該放棄核四錢坑,轉換其他替代方案了。
(作者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,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)自由時報02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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