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待法律人為社會大眾爭取公義(原載中國時報-台灣潛力100)

期待法律人為社會大眾爭取公義(原載中國時報2010.6.23台灣潛力100)

給二十年後的雅瀅:

妳好嗎?現在的妳從事什麼樣工作?會不會把一部分的收入和倡議性的公益團體共享?就像許多慷慨的捐助者,對我目前任職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所做的一樣:分享他們的部分所得,讓公益團體不仰賴政府,可獨立運作、勇敢監督。
我希望並且相信妳會這麼做,無論貧窮或者富有,妳必定有些可以和他人分享的:時間、經驗或者金錢。「分享」使人和社會富足,有時候「富有」並不等同「富足」,但當能夠且願意分享,便是富足。我期盼妳和妳所身處的社會,都十分富足。

妳所身處的社會,倡議性公益團體「有給職」的專職人員,是不是常見且令人嚮往的職業?他們有沒有合理的勞動條件,可以無後顧之憂地為理想拚搏?人們 會不會長期支持自己認同的公益團體,監督政府、改革社會?政府會不會因為有來自民間的監督,而更審慎、合理地處理公共事務?社會中的每一個人,是否有更公 平、更美好的發展機會?
從前總以為,政府必然會為多數人民的利益設想,這是政府存在的價值、人民納稅的理由。參與環境運動的過程中,卻看到不同面向:私人企業的設廠需求, 可以變成無視當地人哭喊,徵收土地、迫遷居民的理由。行政機關為了私人企業的利益,可以花用稅金刊登廣告批評法院,甚至提案修改法令。我們透過民主程序選 出政府,但若不持續監督,政府未必會為多數人民的利益服務。這是民主的危機,也是轉機,我們知道問題在哪?也知道可行的對策:倡議性公益團體必須更有力 量,民間監督的力量,不能小於財團左右政府的力量。
在我身處的時代,倡議性公益團體經常既小且窮,用少少的人力、資源與政府、財團抗衡。在妳身處的時代,這一切是否會改變?年輕的法律人會不會把倡議 性公益團體的專職律師當成職涯選項的第一志願?會不會在生命中選擇一項公益領域長期奉獻心智?當財力雄厚的大企業投注資源遊說政府,制定偏袒大企業的法 律、政策時,會不會有一群法律人,研究法案、進行訴訟,為社會大眾爭取公義?當社會中的少數人受到結構性壓迫時,會不會研究問題成因、挑戰既有體制,建構 更公平的社會?
我想像妳身處在一個美麗年代:社會大眾普遍願意長期小額捐款,支持倡議性公益團體聘請專職人員,深耕公共議題,公益團體的資金主要源自社會大眾的認 同,而非政府機關的補助;法律人廣泛進入各種倡議性公益團體擔任專職人員或志工,為保障人權、實現社會正義、促進民主法治而奮鬥。朋友告訴我:這樣一個 「公民社會」覺醒的年代必將到來,我相信並且期待。
寄上無限的愛與祝福,給妳和未來世代。

雅瀅
ps.寫在環境法律人協會第一屆年會後,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願景會議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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