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參加一個學會 專長寫"搞笑"
推薦人說最好不要這要寫
入會要求雖然不嚴 但是還是要送審
重新填了一份申請書
把好像有點關係的經歷都填上去
突然想起許多過往...
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當時主要是從事社區運動
成員很多都是學建築或唸城鄉所的
因為大二升大三暑假去那裡實習 常常到處參訪
覺得 建築/城鄉 本身是可以充滿"願景"很浪漫的事
("願景"兩個字就是在那裡學的 裡面的人簡直是整天講"願景")
雖然扯上法律可能一點都不浪漫
我的願景是有朝一日自己買地蓋理想中的房子
(我非常羨慕的一幢房子 在花蓮海邊 據說每次颱風都會倒掉
屋主等風雨過後再重新蓋一次)
或是把老房子變身成夢想中的樣子
還有阻止古蹟/歷史性建築被摧毀
好像跟工程法學一點關係都沒有
但是應該是自己覺得工程案件似乎很好玩的原初因素~
希望有一天可以直挺挺地站在怪手前面說:
依照法律~這裡不許拆房子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