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輕申覆破壞法制(原載:蘋果日報2012.9.8)


六輕申覆破壞法制



今年7月25日環保署第219次環評大會做成「有條件通過」六輕四期擴建計劃第7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的審查結論。報載台塑公司不服審查結論所設條件,質疑環評大會未與其討論逕自做成決議,要求重新審查,並對外透露:如果委員一意孤行,台塑集團也不強求加碼投資台灣。
 
環評審查結論性質上屬「行政處分」,屬單方行政行為,所設條件不須徵得開發單位同意。若開發單位認為無法履行環評條件,可:選擇「放棄開發」或循法定程序提起「訴願」、「行政訴訟」救濟,豈有耍賴以「申覆」方式,要求推翻審查結論之理?
 
環評排除公民監督

況環評法制無「申覆」制度,本應循正常之行政處分救濟制度處理,環保署竟同意台塑公司要求,在環評審查結論處分做成後,將無法律依據的「申覆案」排入9月7日環評大會議程,給予翻案機會。此種破壞法制作法,將重創環保署公信力;若進而做成不同的環評審查結論,日後將爭議不斷。

台塑公司不服的審查結論要求:「將燃燒塔(含異常排放)、油漆塗布、冷卻水塔、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(VOCs)排放量納入六輕計劃 排放總量計算」,該等狀況既然均會排放VOCs,理當納入計算始符合實係排放情形。尤其六輕VOCs環評管制總量4302噸╱年,而依台塑公司簡報資料, 前述5項排放源以不同方式計算,排放量合計高達532.78噸╱年或1357噸╱年,數量可觀,若不納入管制,將嚴重低估污染實情,並失去總量管制的意 義。況六輕多次異常排放污染,使鄰近學童及農漁民深感痛苦,豈應豁免計入?

昨天(7日)的環評大會,沒有法源依據的六輕4.7期環評「申覆案」在民眾反對聲中「擇期再審」,環保署長沈世宏對外表示:下次會議將不再邀請民眾列席發言。排除了公民參與的監督,是否會拿掉原環評審查結論中把關國民健康的條件?就讓全民拭目以待。

本文原刊載於蘋果日報2012.9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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