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馬,我是人!(原載:自由時報2012.6.6)


老馬,我是人!


馬總統在五月十九日就職前記者會,就其核能政策表示感覺「沒有引起任何人反對」,引發藝文界發起「我是人,我反核!」運動,各界熱烈響應。看到車諾比和福島核災的慘況,想到台灣數百萬人承受的風險,身為一個人,我無法不反核!

事實上,今年三月十六日發電容量占全台二.三八%的核二廠一號機停機,四月二十三日發電容量占二.二九%的核三廠一號機停機;備用容量率超過二十%的台灣,少了兩部核能機組的發電量,至今並無缺電問題,況核電總量僅佔十二.四%,證明核電廠並非「必要」之惡。

核二廠一號機大修期間,發現反應爐錨定螺栓大量斷裂,內圈六十支螺栓斷裂七支。媒體曾報導該事故是「全球首例」,實則核二廠二號機也曾斷過一支螺栓。全台六座反應爐,竟有兩座出現他國未曾發現的問題。用來固定反應爐、粗壯的錨定螺栓竟然斷裂,反應爐其他部分沒問題嗎?

台電在發現螺栓斷裂之初,尚未查明成因,即迅速更換六支螺栓,剩下一支位置不易換的,則表示「下次大修」再處理。經各界強力抨擊,始七支均更換。然而民間學者專家分析台電資料,認為實際斷裂情形遠較台電承認的嚴重,台電則不願意再處理,原能會主委蔡春鴻則保證「十八個月不會出問題」,彷彿反應爐錨定螺栓是消耗品。該「與爐同壽」的錨定螺栓超乎預料地大量「夭折」,推估計算的保用期間有何意義?

核三廠於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因管線內絕緣油爆開洩出起火,屏東地檢署起訴台電相關人員, 指出部分器材出廠二十年以上,管線老舊破損,應徹底檢查。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核三廠因施工人員未通知控制室即開挖,結果挖斷儀用空氣埋管,造成二號機中 央寒水機停止運轉、汽機廠房冷卻水熱交換器喪失冷卻等事故。同年十一月核三廠一號機大修,工人貪圖方便,擅自在海水幫浦室牆鑿洞,台電驗收時未發現,讓足 以釀成爐心熔毀事故的大洞,留了好幾個月才處理。此次一號機大修,冷端熱交換管之管塞四周出現硼酸結晶,台電說明,可能係民國七十九年大修時施工瑕疵經長時間造成管塞鬆脫、硼水滲出。東破西漏問題叢生的老朽核電廠,尚未發生核災,真是全民福大命大,然而,好運能用到幾時?

*原文刊載於自由時報2012.6.6

核安 菲律賓比下台灣(原載:自由時報2012.6.5)


核安 菲律賓比下台灣



報載前國科會副主委、台大地質系陳正宏教授警告,大屯火山群一旦噴發,厚達二、三公尺的火山灰,可能會對核一及核二廠造成災害。原能會主委蔡春鴻對此表示,萬一真的碰到這種災害,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
這 則新聞令人想起一九九○年日本導演黑澤明拍攝的電影「夢」,片中第六個夢「赤富士」,描述富士山岩漿噴發時,核電廠的六座反應爐接二連三地爆炸。民眾紛紛 逃難,其中一人說:日本太小,我們根本無處可逃。最後逃到海邊,發現無處可逃的人們都跳海,連海豚也逃走,穿西裝的核電人員看著空氣中充滿劇毒的鈽 239、鍶90、銫137等輻射雲,感嘆:人類的愚行真是匪夷所思。了解暴露高劑量輻射後果的核電人員,不願忍受未來漫長的病痛折磨,向周遭的人道歉後, 跳海自盡。

這部二十多年前的老電影,在福島核災後,被稱作「預言」片,可惜警世預言未能阻止福島核災,但能否阻擋台灣核災?能不能讓火山與核災齊發「赤色大屯山」的悲劇,不會在台灣真實上映?
台灣將核一、核二廠建在大屯火山群附近,一旦火山爆發,可能造成核災;而台灣面積狹小,比日本更無處可逃。連原能會主委都坦承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的災難,豈能讓民眾承擔?

菲律賓的巴達安核電廠(Bataan Nuclear Power Plant),鄰近火山與斷層,興建完成後,基於安全考量,從未運轉。台灣的核一、核二附近有大屯火山群與山腳活動斷層,且位於人口稠密的首都圈,一旦出 事便是數百萬人受害,政府實應儘速除役該二座核電廠,不要再讓民眾承受核災風險。

*原文標題為"赤色大屯山", 於2012.6.5刊載於自由時報
延伸閱讀: 紅色的富士山(李黎)

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意見(101.6.4第218次環評大會)

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意見

一、本案沉砂池容積增加5.6倍,對環境有加重影響之虞,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「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」:

本案由一座容量90立方公尺沉砂池,變更為2座容量分別為212.4立方公尺及288.5立方公尺之沉砂池(見本案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第2-3頁),沉 砂池容積增加5.6倍,對環境有加重影響之虞,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重辦環評,而非僅以簡略之變更內容對照表處理。

二、本案植栽選擇不當,未來易阻塞通風口:
本案植栽選擇「爬牆虎」,具有生長快速、秋冬落葉多之特性。乾式貯存槽係以空氣對流方式散熱,鄰近種植多落葉之植物,一旦風將落葉捲入,容易阻塞通風口,影響核安。

三、本案應評估「重新選址」:  

(一)本案基地地下水位介於地表下2公尺至5公尺之間,且有滲水現象,不適合作為核廢料貯放廠所,以免汙染地下水。
(二)本案基地鄰近乾華溪,上有有兩處土石流潛勢溪流,易在核一廠發生土石堆積,堆積若無法在85小時內清除完畢,將發生核災(1),應重新選址。

四、核一廠混凝土護箱焊件尺寸不符,均影響乾式貯存安全:

101年4月「核一廠乾式貯存混凝土護箱鋼構組件製造品保檢查報告」 第4、5、9頁指出,中子屏蔽保護環厚度尺寸差38.1±0.5mm、中子屏蔽蓋板外徑尺寸差1626 -3,+12mm,尺寸差這麼多,根本無法密合,威脅國民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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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總體檢初步報告第参-12、13頁:「根據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於94 年3 月全國現地調查後所公布之資料,乾華溪上游有兩處土石流潛勢溪流…由安全分析報告評估可得知,土石流潛勢溪流發生段與流動段之坡度約為11°~17°,在此一範圍之坡度足以提供土石移動的位能,因而有產生土石流之潛勢;當此兩條潛勢溪流在進入溪流滙流處附近,坡度驟降為約2°~4°,若上游地區發生土石流,則將在此一地區將產生沉降與堆積作用,加上溪流滙流處之渠床寬度較單一支流為大,造成土石流在進入滙流處時流速降低,使得堆積作用更為明顯…乾華溪在土石流潛勢溪流堆積段與進入核一廠範圍內之間長度約5 km 之渠道,其坡度約為2°~3°之間…假設貯存場受土石流、落石等之影響導致混凝土護箱遭掩埋而進出氣口被阻塞。分析結果顯示在事件發生72 小時內所有貯存設施的各部材料,仍低於最高容許溫度(570℃)…進出氣口被阻塞後,必須以人工清除處理,堵塞物必須於85 小時內清除完畢,以避免混凝土護箱溫度超過法規限值。…」
*第218次環評大會發言單